巢湖市历史悠久。早在秦时,已于今和县置历阳县。北齐天保六年(555),改历阳为和洲。隋开皇初,改潜县为庐江县。唐武德六年(623),以历阳县所属之旧龙亢县地置含山县。唐武德七年(624),改襄安为巢县。北宋熙宁三年(1070),再析巢县、庐江地置无为县。后至清末,各县之称谓、境域、隶属关系虽常更迭,但其建置基本未变。 民国元年(1912),上述5县均直属安徽省。民国36年4月到38年1月,上述5县均属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民国38年1月,成立江淮第五专员公署,辖含山、和县、江全、巢县、肥东、巢湖(为原肥东、巢县两县滨湖毗邻区域)6县。民国38年6月,成立巢湖专员公署并撤销皖西专署及江淮五专署建置,辖巢县、无为县、庐江县、肥东县、肥西县、含山县、和县、三河市、巢湖水上公安局。 解放后,1950年--1965年,全省行政区域调整较大,期间巢湖、宣城两专员公署合并成立芜湖专员公署。1965年5月,巢湖专员公署于同年7月25日恢复建置,署治巢县城关,辖巢县、无为县、庐江县、肥东县、和县、含山县6县。1971年3月,巢湖专员公署改称巢湖地区行政公署。1983年7月,肥东县划归合肥市建置。1984年1月,巢县撤县改市称巢湖市(县级),仍属巢湖行政公署管辖。1999年7月,巢湖地区撤地设市称巢湖市(地级),原县级市改置称居巢区。